毕业生须知
亲爱的同学:
时光荏苒,你即将完成学业离开母校,踏上人生新的征程,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为了使你更好地办理毕业离校手续,顺利走向工作岗位。请你注意以下事项:
一、毕业生离校注意事项
1、毕业生毕业时(正式办理完离校手续后),请认真检查本人的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上的姓名、迁移地点、工作单位等是否相符。若有错误(含错别字),不要擅自涂改,请到学校学生处、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或保卫处核实处理。
2、在去新单位报到途中一定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不能补办。因此,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党团组织关系材料,谨防遗失。
3、请毕业生按照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上的报到期限和报到地址到就业单位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去单位报到所造成的后果由自己承担。
4、离校时,请你做到文明离校,给母校和老师留下美好的印象,给学弟学妹们做出好的榜样,务必做到人离公物全,宿舍净。
二、就业协议书的管理与注意事项
为维护国家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注意事项:
1.先由毕业生填写基本情况并签字;
2.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注明是否需要转户口和档案,并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
3.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盖章予 以确认;
4.将已签约就业协议书及时上交院系,并由院系集中报招生 与就业指导处,列入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
5、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要严格管理,每位毕业生只允许有一套 协议书,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6、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若提出违约,由违约方按就业协议书规定缴纳违约金,由双方签署解除协议文件。毕业生在与新的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持新单位的接收函以及原用人单位的解除协议书,方可申请再次领取就业协议书。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违约或遗失,严格按照毕业生换发、补办协议书办理。
三、关于换发、补办就业协议书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根据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的相关规定,对于违约换发、遗失补办协议书作如下规定:
1、已经与单位签订第一份协议书的毕业生,如果不在单位工作,需换发第二份协议书的毕业生,无论是何种情况造成的违约,无论单位是什么性质,都必须持有单位出具的解除协议关系证明材料(盖单位公章方可有效),或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材料(盖单位公章方可有效),到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换发第二份就业协议书。
2、关于遗失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持所在院系相关证明材料到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补办第二份就业协议书。
3、关于损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直接凭损毁原件到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换发第二份就业协议书,刻意损毁者不予换发。
注意:各位毕业生一定要按照以上相关规定换发、补办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其他情况,一概不予受理,另外每位毕业生只限换发、补办一次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
四、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用途与办理流程
1、用 途: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用于毕业生迁转户口、档案以及报考国家公务员。
2、办理时间: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为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有效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办理流程
(1)、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到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办理。
(2)、报到证开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即可到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办理。
具体流程如下图:
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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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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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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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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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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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当年持本人毕业证、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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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与就业指导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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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用人单位签章的
高校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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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用人单位签章的
高校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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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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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户、档托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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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或省(市)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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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企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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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或省(市)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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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企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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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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