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机关各处室: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12号)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4月25日之后出生)。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作为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进行申请。
3.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
4.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30-5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18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
5.申报材料: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申请人在4月8日之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公共邮箱,由科研处统一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瑶
联系电话:027-87170120
电子邮箱:cjxykyc@aliyun.com
附件:1.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
2.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
3.2016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doc
4.2016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doc
5.2016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doc
科研处
2016年3月4日